小孩高空抛砖砸死过路女子案开庭 被告辩称死者有错
小孩高空抛砖砸死女住户案昨日开庭,控辩双方当庭激辩火药味浓
羊城晚报讯 记者谢颖、通讯员黄彩华报道:去年10月,家住东莞市虎门镇海景花园的10岁小孩小瑄(化名)从8楼楼顶抛砖,下面3楼平台走路经过的住户贺女士不幸被砸中头部身亡。该事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贺女士家属将小瑄及其父母连同其爷爷一起告上法庭,索赔160万多元。1月12日上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伊始,被告方代理律师向原告方表示道歉。但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被告方的答辩则充满着浓浓的火药味。
焦点1 楼顶种菜是否违法?
原告首先提出,小瑄爷爷是占用公共地方种菜,明显违反规定,对其摆放的物品应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
被告方却辩称,在楼顶上放砖头并不违法。小瑄爷爷不是小瑄的监护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楼顶上很多人种菜。
焦点2 肇事砖头来自哪里?
此前在公安机关的问话笔录中,小瑄爷爷承认该砖头是来自其在楼顶的菜地。但在庭审中,被告代理律师则矢口否认称,楼顶上很多人种菜,任何人都可以上去,这块砖头来自哪里,也说不清,不一定来自小瑄爷爷。被告律师称,公安机关问话时小瑄爷爷很慌张,就说了是自己的砖头。
焦点3 治疗费用数额多少?
在关于贺女士的专家会诊费用问题和护理费用上,被告提出了种种质疑。原告称,当时贺女士伤势太重,无法转院,是通过医院邀请广州专家会诊,直接给了专家现金,没有票据,但可以到医院调查。被告方则以原告没有提交票据为由予以否认。
关于护理费用问题。被告方称,贺女士伤势严重,住院期间都是医院护理,不需要家属护理。听到这时原告亲属激动称,“如果你家的人住院,难道就完全就交给医院,自家人不理吗?!”
焦点4 平台是否公共场所?
而在最后事件的责任问题上,被告代理律师一再强调,贺女士明知楼顶上有杂物,应预计到楼顶可能掉异物,仍从下面平台走过,存在一定的疏忽过失,自身也存在过错。事发平台是封闭式平台,并非公共场所。
这一说法引起了贺女士家属的愤怒,称被告“太过分了!没良心。”原告称,事发地是开放式的平台,所有业主都可以上去娱乐,是事发后才封闭的。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回放
爷爷楼顶种菜放砖 孙子抛砖砸死女住户
2014年10月5日17时45分左右,家住虎门镇海景花园的贺女士带着两个儿子在小区三楼平台玩耍时,被高空突如其来扔下的一块砖头砸中头部,重伤昏迷。据贺女士家人说,当时贺女士伤势非常严重,无法转院,他们抱着一丝希望,花5万元从广州请来专家会诊,但遗憾已无力回天。10月11日,贺女士抢救无效辞世。事发五天后,住在这小区的10岁男孩小瑄在父母的陪同下,到虎门边防派出所说明情况。小瑄承认自己当时在小区的天台玩耍时拿起一块砖头扔下楼,砸伤贺女士。
事发后,小瑄家向贺女士家人支付了赔偿金8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