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砰 雨夜枪声惊醒居民

15.05.2014  15:43
摘要:昨日凌晨3时左右,江门市蓬江区丹井里,许多熟睡的居民被几声枪响惊醒,纷纷起床查看,发现东港街蓬江幼儿园段喧闹异常,T字形的狭小街道上堵了多辆开灯的汽车,十余着便装的男子将几名男子按在地上,有人企图逃跑但被追截抓获,这一过程持续大约40分钟,多位居民声称“听到4声枪响”,有人猜测“难道江门出现暴恐分子?”蓬江警方昨日下午证实,“便衣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但并非暴恐分子,只是普通刑案的嫌疑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昨日凌晨3时左右,江门市蓬江区丹井里,十余便衣民警将几名男子按在地上。 报料人供图 

    市民目击:开枪抓捕持续了40分钟

    警方回应:抓捕刑案疑犯非抓暴恐分子

    南都讯 昨日凌晨3时左右,江门市蓬江区丹井里,许多熟睡的居民被几声枪响惊醒,纷纷起床查看,发现东港街蓬江幼儿园段喧闹异常,T字形的狭小街道上堵了多辆开灯的汽车,十余着便装的男子将几名男子按在地上,有人企图逃跑但被追截抓获,这一过程持续大约40分钟,多位居民声称“听到4声枪响”,有人猜测“难道江门出现暴恐分子?”蓬江警方昨日下午证实,“便衣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但并非暴恐分子,只是普通刑案的嫌疑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居民惊醒 凌晨3点听见4声枪声

    事发蓬江区丹井里东港街蓬江幼儿园路段。昨日上午10时许,接到市民报料后,南都记者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这是一个T字形路口,街道比较狭小,宽不过五六米。虽然许多居民还在议论昨日凌晨惊心动魄的“枪战”,但此时,这里已经恢复了平静。

    距离事发现场最近的有两幢七层居民楼:丹井里34、37号。两幢楼的许多居民都听到了枪声。

    “3点多,听到枪声,响了4下,一开始是2下连发,紧接着是2下单发。”深夜时分,万籁俱寂,34号楼6楼住户陈叔被枪声惊醒,起床开窗见到楼下有“好多车好多人,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34号楼另一住户王先生(化名)是一名送气工。“我刚刚开车回来,以为是车祸。”凌晨3时20分,王先生开摩托车回家,发现道路被许多车辆堵住。

    目睹过程 几名男子被按倒在地

    34号楼6楼住户李先生也是被枪声惊醒的住户之一,他闻声起床拿起手机跑到阳台查看情况。

    “当时下着雨,楼下很嘈杂,看到很多应该是便衣警察的人把大概五六个男的按倒在地,有一个男的还逃跑,但被两个便衣追上抓回来。因为之前听到枪声,我想应该是捉拿匪徒,便衣警察后来给按倒在地的人戴上了手铐,而且蒙上脸。”李先生拍摄了5张照片和4段总长超过5分钟的视频。

    这些视频和照片(照片见大图)显示,T字形路口的3个出入口都被亮着车灯的汽车堵住,几名男子被另外10余名男子按倒在地,现场有不少群众围观,有人冲着人群说“快点走开,不要看啦。”李先生说,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40分钟。

    警方回应 是抓捕刑案疑犯不是抓暴恐分子

    “连开几枪,是不是抓捕暴恐分子?”“肯定是大案子,不然不会开枪。”昨日上午,在事发现场采访时,一些关注新闻的居民议论纷纷,联想到前段时间昆明的暴恐事件,以及刚发生的广州火车站砍人事件,大家对昨日凌晨的这起案件格外关心。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立即将市民反映的情况反馈给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

    昨日下午,该局相关人士回复证实是该局“巡警大队便衣民警在抓捕一宗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并非抓捕暴恐分子,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和审讯之中,还不方便透露更多信息,待案件审查有了结果,会及时发布消息。”针对居民反映的听到枪声的说法,该人士未予否认,只表示“还在进一步核查”。

    说法

    “现实中民警很少开枪

    受昆明、广州砍人事件影响,这起“枪战”事件亦引发市民对民警使用枪支的关注。民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江门民警开枪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如何?

    昨日,江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士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当遇到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情况时,“民警在15种情形下可以直接开枪射击,但现实中开枪的案例很少。

    “警匪片中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经常可以见到枪声大作的场景,但是现实不是这样的,去年接到刑事警情2.7万多起,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鸣枪开枪的,具体我们没统计,但可以明确说很少。”昨日下午,江门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士说,我国法律法规对民警使用枪械有严格规定,“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会开枪的”。

    据南都记者了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民警执法时开枪后一般要接受内部核查:是在什么情形下开枪的?开枪对不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资料]

    江门民警最近六年偶有开枪

    2009年5月30日凌晨4时 一伙河盗驾船,窜到大鳌镇百顷村西江油库北面的一间拆船厂盗窃钢材。河盗手持东洋长刀、铁棍与民警对峙,恐吓要民警让路。民警立即鸣枪示警。

    2013年3月18日 蓬江巡警大队全体警力在围捕一个抢劫团伙时,遭遇对方喷辣椒水,副队长老高在两次朝天鸣枪示警无效后,果断开枪击中一名嫌疑人的小腿。

    2014年3月12日上午 新会会城天马村一住宅内,吸毒男子钟某打开煤气瓶,手持双刀威胁“要抹脖子自杀”。当民警冲进屋内时,钟某发疯似的抡起手上的水果刀砍向民警,民警果断拔枪向天空开枪以示警告。

    15种情况民警可开枪

    1.民警遭遇严重暴力攻击;

    2 .放火、决水、爆炸;

    3 .劫持交通工具;

    4 .抢夺枪支及危险物品;

    5 .使用枪支及危险物品;

    6 .破坏军事设施或重要设施;

    7 .凶杀、劫持人质;

    8 .警卫、守卫、警戒;

    9 .结伙或持械抢劫;

    10 .聚众械斗暴乱;

    11.骚乱、暴乱、行凶、脱逃;

    12 .劫夺在押嫌疑人罪犯;

    13 .拒捕、逃跑;

    14 .携带危险物拒捕逃跑;

    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采写:南都记者 曾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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