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组织开展2014年“平安农机”示范镇考评工作

24.12.2014  11:18

  根据肇庆市农业局和肇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开展肇庆市“平安农机”示范镇(乡)考评工作的通知》(肇农〔2012〕26号)精神,受市创建“平安农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创建 “平安农机”考评小组于2014年12月15—18日对2014年申报“平安农机”示范镇的5个镇进行现场检查和复评。


  市考评小组通过采取现场调查走访2—3条农机安全村,召开农机手座谈会,听取镇、村两级政府汇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镇村两级的农机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农机安全教育,农机安全管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管理,农机安全执法和农机安全生产状况等考核内容进行逐项复核。经市考评小组严格按考评标准进行评审,广宁县木格镇、四会市贞山街道办事处、封开县罗董镇、江口镇和德庆县新圩镇均以优秀成绩达到肇庆市“平安农机”示范镇标准要求。


  我市将对获得“平安农机”示范镇的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每个示范镇补贴建设资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