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4.03.2017  20:02

近日,广州市印发实施《广州市民政局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政府主导、统筹协调;支持引导,协调服务;效率优先,就近就便;自愿自助,有序参与”为基本原则,明确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职能和服务职能,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总结近年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经验做法,以社会力量参与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完成“制定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发展、搭建枢纽平台、加强资金支持”四大工作任务。至2019年,逐步构建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协调联动、有序参与、共同应对”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格局。

一是搭建枢纽平台。搭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服务枢纽平台,高效统筹社会资源,协助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基础性工作。指导组建“广州市社会力量防灾减灾救灾联盟”,由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携手广州市慈善会等6家单位发起成立,首批成员单位达83家,涵盖专业救援、慈善募捐、社会服务、物资保障、志愿服务以及综合支持类等六大组织类别,及时对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求,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争取安排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将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通过政府采购或公益创投等方式确定服务承接主体,委托社会力量承接各项防灾减灾救灾服务。购买服务的经费包括参与人员薪酬、人身意外伤害险、设施设备损耗及社会组织的相关管理费用等。

三是设立慈善捐赠防灾减灾救灾专项基金。设立防灾减灾救灾专项基金,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力量帮助灾区做好抢险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加快建立完善救灾捐赠导向机制,建立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救灾捐赠需求发布平台,鼓励和引导具有救灾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以及爱心企业、社会公众,根据灾区需求参与救灾捐赠活动。

四是建立社会力量防灾减灾救灾专家委员会。聘请防灾减灾救灾专家作为成员,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专业理论研究、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支持和决策咨询等服务。

五是做好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服务物资和人员人身安全保。探索制定政府购置防灾减灾救灾设备、装备提供给社会力量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其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和效率。对社会力量响应各级政府号召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生的物资及装备损耗、人身保险等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各类救援服务组织应当为参加防灾减灾救灾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