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劳动刑”不是劳教的翻版

04.11.2015  09:18

  ■ 观察家

  如果“社会劳动”能正式立法,中国将形成治安处罚、社会劳动、实质监禁三个层次分明、划分科学的处罚体系,有助于实现宽严相济、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