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专题调研报告——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情况

26.10.2015  17:47

  按:广州市社会工作发展较快,对加快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最近,广州市民政局对社会工作发展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报告印发,供各地参考。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已进入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多发期。对于广州这样的特大型城市而言,单靠政府包揽社会服务的思路,已经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快速发展变革的趋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作为广州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之一,被列入党代会重点督办事项、市委全会重要议题及市政府民生实事,得到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取得了一定实效,促进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效能的提高。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社会工作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我市社会工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深入广州各区对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相关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

  一、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情况

  自2007年以来,广州市逐步探索建立起以设置项目为基础,以服务社区困难群众、长者为重点,以覆盖全市范围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主要平台,市、区、街(镇)三级同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格局。主要特点:

  (一)财政支持常态化。2010年起广州市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资金已纳入市、区两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2008年至2015年共投入财政资金14亿元,近年来财政资金年投入保持在3.3亿元左右,投入规模居全国首位。同时,坚持增加财政支持与整合现有资源、鼓励社会筹措相结合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筹资、鼓励社会捐赠用于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二)购买方式项目化。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坚持合理规划、优化设置的原则,从2011年起,按照每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每年200万元的标准,在全市逐步推进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并在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之外设立专项个案服务项目。目前,全市共建立171个街(镇)和社区级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另外设立16个社会工作专项服务项目。

  二、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成效

  (一)覆盖全市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初步建成。目前已形成以家庭综合服务为基础、其他专项服务齐头并进的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体系。社会工作服务内容覆盖家庭服务、长者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矫正、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残障康复、移居人士服务、异地务工人员服务、民族融合服务等多个领域。全市街道家庭综合服务实现100%覆盖,2014年全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共服务160万人次,14个专项服务项目共服务约10万人次。

  (二)多元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从2008年全市只有9家民办社会服务机构至现在全市共有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67家,社会工作行业组织8家。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86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具有高校背景的占22%、企业背景的占58%、志愿者组织转型的占7%。建立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与机关事业单位、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服务双向转介机制。

  (三)传播“正能量”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初具规模。2008年全市持证社会工作者仅有1070人,随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投入的不断增长,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持证社会工作者8542人,数量居全国首位。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共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了约3800个就业岗位。

  (四)日积月累的专业服务社会效益逐步凸显。2014年,广州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工作近2万节,服务超100万人次,解决了1万多个社区问题。同时,广州社会工作者介入5·12汶川大地震、9·21茂名洪灾、4·20雅安地震、云南鲁甸地震、广州建业大厦火灾、广州7.15公交车爆炸事件等10余件大型社会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为受害群众开展情绪疏导支援、信息传递、资源链接、社区服务等专业支援工作。另外,广州市通过发挥社工义工联动优势,发展注册社区义工65万人,社区义工队伍超过2000支,参与社区服务的义工超过300万人次。

  三、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工及其服务定位尚需进一步明晰。以占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量绝大部分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例,目前在社工的角色,社工服务与其他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的差别和相互的合作关系,服务项目的针对性等方面尚需明晰。

  (二)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尚需探索完善。广州市探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至今7年多的时间里,虽已拓展多个社工服务领域,但缺乏完善的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流程和规范的指引。

  (三)服务项目评估制度尚需进一步规范。目前,广州市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评估均采用独立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全市共由8家评估机构中标承担评估工作。由于不同机构的具体评估方式和具体评估标准设置各不相同,一定程度上存在“标准不统一、理解不统一、执行不统一、反馈不统一”的现象。

  (四)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尚需完善。对社会工作人才在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奖励表彰、晋升流动、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具体激励措施力度还不足,造成社工流动率较高。据统计,近三年来的平均年流动率达21.5%(含在社工机构之间的流动)。

  (五)专业服务素质尚需提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良莠不齐,存在行业自治自律水平不高、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部分机构缺乏明确的定位等问题。社工从业人员平均年龄25岁,其中从业5年以上的仅占1%,从业3年以下的占92.8%,存在专项服务领域人才紧缺(如禁毒社工等)、社区工作经验不足、专业服务水平不高、职业生涯规划欠缺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发展规划。

  一是加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协调。针对部门资源分散、条块分割的问题,广州市将研究成立全市层面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统筹、协调和促进发展工作机构,完善定期的会议制度、沟通协商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等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统筹各方面的人力、财力、资源和政策等。

  二是建立购买服务项目需求调研论证机制。召集业内知名专家、机构负责人、一线社工等,成立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咨询委员会,广泛开展社会需求调研,科学论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准确定位社工服务内容,严格把好项目设立关卡。

  三是优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布局。重点研究解决面积较大且服务对象分布过散、街道面积较小但服务人口过多等街镇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布局问题,基本形成全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布局合理、项目设置科学、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稳步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推动社工立法,健全工作制度。

  一是积极探索推进社会工作立法计划。积极推进落实广州市社会工作立法计划,争取2016年前出台《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法治化轨道。配套出台实施《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标准》等制度和标准。

  二是规范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工作。提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准入门槛,优先购买3A以上等级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服务。提升招投标工作专业性,制定统一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出台我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指标和工时标准体系。

  三是改进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评估工作。加强对全市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评估工作的统筹力度,出台全市统一的评估标准,科学确定评估合理次数,打破各区(县级市)评估标准不统一、评估质量参差不齐的局面,减轻项目承接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负担。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优化评估程序,对社会组织委托开展的各项服务的综合绩效进行监测和评估。

  (三)完善队伍建设,规范行业管理。

  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行业自治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完善行业自律监督、政府监督和公众监督的多元化监督机制。全面推进社工机构等级评估工作,建立社工机构淘汰退出机制,引导社工机构自身规范管理,强化社工机构公益性和专业性定位。建立一套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机制,出台有关激励、优待和保障政策,落实社工人才在专业培训、住房保障、创业优待优惠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待遇,促使社工人才队伍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