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09.10.2014  02:06

  今年,国务院出台《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民政部门应当做好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近年来,省民政厅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着力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并结合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社会救助惠民利民政策宣传,大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创新形式,延伸宣传触角

  主要围绕社会救助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以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等新闻议题加大社会宣传。一是根据社会救助宣传要“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原则,制作了全国首个在省主流电视媒体和网络投放的社会救助公益宣传片,社会反响热烈,使社会救助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二是与人民网合作,在首页和广东频道等页面专题报道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和“暖心行动”开展情况等,突出特点、亮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抓典型、重成效,树立社会救助良好形象;三是制作社会救助宣传海报,在3万多个村居委的宣传栏上张贴,向困难群众派发便民手册20万份,为困难群众办理社会救助事项提供指引服务。

  二、搭建平台,耐心答疑解惑

  一是发挥基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作用,由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讲解政策和服务内容,指引群众按照流程办理救助业务;二是利用广东民政政务微博平台,传递社会救助最新资讯,并与公众实时互动,及时回答公众咨询的事项;三是刘洪厅长亲自带领厅干部通过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对群众咨询问题进行回复,节目还连线社会救助业务处室,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处理情况反馈;四是省厅在广州市人民公园举办社会救助等民政咨询日等活动,由处室业务负责人亲自到场向群众介绍社会救助工作内容,讲解政策规定,回答群众咨询。

  三、依法依规,认真处理来信来访

  对到厅信访、网上信访、来信来函等多种形式的信访,做到耐心向信访群众解释政策内容,严格按照《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办理信访事项,认真调查,依法处理,及时办理,切实做到为民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