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全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暨全面建立临时救制度视频会议

01.12.2014  21:08

编实织密保基本兜底线的民生“安全网

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会议现场

  12月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座谈会暨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视频会议及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部署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副省长邓海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邓海光强调,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推动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发展,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底线要兜牢”的要求,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补短板为重点,切实完成好落实《办法》的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二是不断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提高粤东西北地区的救助水平。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测算和确定五保供养标准。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费用自付部分予以全额补助,城乡低保等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的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加快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四是努力提高五保供养能力和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五是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救助工作“管得住”,救助对象“保得准”,补助资金“用得好”。六是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强化检查督办。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社会救助事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据悉,今年以来,省政府将提高低保补差、五保供养标准、医疗救助水平、孤儿保障纳入底线民生保障范畴,列为2014至2017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重要内容,省级财政四年累计投入达214亿元。我省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进入全国前十名,提前完成了省委、省政府2011年提出的“力争3年、确保5年内实现城乡低保补贴、五保供养标准达到全国前十名水平”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