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13家社会组织拟纳入具备政府购买服务资质目录

30.06.2016  00:54

  南方日报讯(记者/郭冬冬 通讯员/程倩敏)6月28日,笔者从中山民政信息网上了解到,市民政局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第五批)的13家社会组织名单目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3日,市民如对这些社会组织纳入名单目录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执法科反映。

  自2010年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至今,市民政局已先后印发四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作为政府部门委托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对象。由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具有有效期限,市民政局从今年开始将每年公布一次具体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

  据了解,中山早在2008年就被省民政厅确定为全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观察点,成为全省最早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地级市。2010年全市完成了30家行业协会商会的等级评估工作,2011年、2012年,又开展了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社会团体的等级评估工作。2013年,首次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评估范围。2014年起,将登记评估工作扩大至所有社会组织,并鼓励自愿报名参评。除部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已过有效期,目前全市拥有有效期内的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共161个,社会团体11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4个。

  【链接】公示名单如下:

  社会团体(共10家):

  中山市河南商会

  中山市高层次人才联谊会

  中山市浙江商会

  中山市三乡镇志愿者协会

  中山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协会

  中山市江苏商会

  中山市经济促进会

  中山市节能协会

  中山市揭阳商会

  中山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共3家):

  中山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中山市清风自游人公益服务中心

  中山市和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