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与规范发展培训班在广州举行

30.11.2017  16:31

11月25-26日,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与规范发展培训班在广州举行。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庄侃、副局长黎建波,广东省社会管理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学院院长彭未名等出席了开班仪式。

此次培训班主要是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文件精神,按照民政部《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试方案》中关于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的要求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培训主题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建设和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培训对象主要为近年来新成立的社会团体。培训内容包括十九大报告专题辅导、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建设、财务规范、运作规范和案例教学。由省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授课。通过培训学习,增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准确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高了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自觉性,增强了法治意识,明确了规范发展的基本规则和要求,达到预期效果。

庄侃局长在开班动员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举办培训班是形势的发展和现实的需要,是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内在需要,是社会组织的愿望。他强调,要联系自己单位的实际,带着思考来学,同时把握培训重点和掌握工作相关问题的方法。要不断的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学政治,学会务,学政策法规。要增强政治领导的本领,广东社会组织要在党的领导下,推动工作发展。要增强改革创新的本领,善于结合社会组织的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的发展。要增强团结凝聚力的本领,凝聚社会组织大家的力量,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提升凝聚力,发挥作用。要增强抓落实的本领,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增强干工作的本领,把工作落到实处。

此次培训班由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联合主办,广东社会组织管理学院、广东省社会管理研究会承办,有来自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共165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