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注重课题研究:《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研究报告》完稿

04.03.2016  12:30

  结合研究制订广东省社会组织“十三五”规划,围绕要把广东社会组织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忠诚拥护者和实践者,服从服务于国家建设的积极力量的总目标,广东省民政厅课题组历时大半年,经过深入调研,认真梳理总结国内外经验,反复斟酌有关观点、对策和建议,形成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研究报告》。报告全文34680字,五章二十三节,全面考察了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中的各种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着重对长期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探索。报告中有诸多观点和建议系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首次提出,对社会组织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

  课题组认为把社会组织建成什么样的组织,是广东社会组织发展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报告首次提出了“3个定位、12个作为”的功能定位,科学规划“十三五”期间社会组织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重点工程。

  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加快破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难题。要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建立党委联系社会组织制度,加强地方党委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领导和业务支持,要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核心领导作用,注重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把关,推荐社会组织优秀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作为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

  报告提出,要加快构建社会组织监管“三大体系”,首次从横向和纵向上按照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和业务类别明确进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作用发挥明显、一般、运作异常、违法违纪的社会组织以及非登记非备案的“两非”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等六种不同情形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另外以图表形式简洁扼要地列明按照业务类别如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类、文化类、社会服务类、政治法律类、网络社会组织等八大类社会组织细分并明确监管重点和方式。

  报告在创新社会组织发展机制方面,提出社会组织要紧跟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活动,在“十三五”期间,启动实施“社会团体一县一品牌行动计划”和“社会团体一会一精品行动计划”,参考“互联网+”实施“社会组织+”行动计划,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开展“乡贤反哺”工程,实施“公益事业形象优化行动”和“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三项攻坚行动”以及多项宣传主题活动。

  报告深入探索了社会组织人才问题和经费问题。在人才问题上,报告提出把强化社会组织的政治意识、政治素质,放在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建议在广州举办“中国(广州)社会组织人才交流会”,作为全国社会组织领域主要的人才交流平台。报告还建议,在国有、合资、集体、民营、私营、外资企业构成的所有制结构体系中,应增加一类新的所有制形式——社会企业,提出应当积极发展社会企业,把企业资金和服务项目以商业模式运作,所得利润主要用于贡献社会、公众福利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