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个社区为侨服务单位荣获国侨办"侨之家"称号

26.11.2015  12:54

国侨办主任裘援平、副主任谭天星、国内司司长王萍为首批荣获“侨之家”称号的华侨农场社区为侨服务单位授牌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华侨农场)侨文化中心

广州珠江华侨农场侨胞之家内正在进行的归侨文艺活动

普宁华侨农场侨新居委侨民之家_幸福的晚年生活

  

   广东侨网讯  11月23日,在国务院侨办召开的“七省区侨办系统华侨农场工作会议”上,我省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华侨农场)侨文化中心、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嘉安花园“侨胞之家”、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迳口华侨农场)漫江社区侨务工作站、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普宁华侨农场)“侨民之家”与其他省区的14个华侨农场地区社区为侨服务单位首批荣获国侨办“侨之家”光荣称号。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副主任谭天星及国内司司长王萍授牌,省侨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琳代表我省获奖单位接领了牌匾。
  为积极推动华侨农场加快基层社区建设,引导支持归难侨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共享社区公共服务,国侨办将建设“侨之家”作为重要抓手,通过整合利用华侨农场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建设社区“侨之家”活动中心,打造基层为侨服务工作平台,延伸侨办工作触角,承接社区各项公共服务管理职能,为归难侨职工及群众开展各类联谊交流活动提供相对固定的场所,增强归难侨职工及群众的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依托“侨之家”平台,将极大丰富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展示农场和归难侨历史文化,打造富有侨乡特色的社区文化名片,培育归难侨的精神家园。
  近年来,我省以华侨农场地区社区为重点,围绕“有人员、有制度、有基地、有设施、有活动、有档案、有保障、有效果”的“八个有”基本标准,推动完善社区为侨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经设立国侨办侨法宣传角24个,利用国侨办和谐侨场创建活动经费等支持建设侨法宣传栏、侨务工作站等侨务工作平台18个,利用各级侨务部门资金支持建设各类侨务设施57个,支持建立归侨特色文艺队伍16支。(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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