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筹推进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

20.01.2016  20:39
  为整合拓展和统筹推进全省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1月8日,山东省民政厅下发《全省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工作方案》(鲁民〔2016〕4号),着力培育打造区域发展高地,为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方案》要求,现有6个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10个省级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统一更名为“山东省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新增济南市长清区、青岛市李沧区、胶州市、枣庄滕州市、东营市东营区、济宁市任城区、泰安市东平县、莱芜市莱城区、聊城市东昌府区、菏泽市单县、定陶县11个县(市、区),统筹推进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工作。

  实验任务主要有以下8项:一是聚焦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以城市建成区和县城驻地城区为重点,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加快推广“互联网+社区”模式,大力推行一网式、一线式、一键式等社区信息化建设,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二是聚焦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推进“互联网+养老”项目,加快建设区域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每个社区建成1处功能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三是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100%,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四是创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志愿服务激励保障制度等,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五是推动社区治理创新。探索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以居民自治为基础,以多元参与、民主协商为主要特征的社区治理机制。六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部署,制定出台落实设施规划、土地保障、资金补助、融资支持等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编制“十三五”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七是推进医疗养老融合发展。贯彻国办发〔2015〕84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护理院,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研究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八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研究制定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社会组织或实行公建民营。

  山东省民政厅对新增的社区治理暨养老服务创新实验区(不含青岛)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同时,建立调度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单位的跟踪指导和日常管理。实验周期为三年,自2016年1月起,至2018年12月止。实验区实行闭环式管理,推进顶层设计与实践创新紧密结合。(根据山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