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召开会议 部署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活动

01.12.2014  14:23

  11月17日,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进行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黄峰岩等同志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报》和《关于詹斌同志违规收受“红包”问题的通报》等文件精神,部署在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深入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活动。省社党组书记、主任吴伏生出席并讲话。省社领导、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吴伏生指出,省纪委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活动,对两起收受“红包”案件进行严肃处理,体现了省委从严治党、坚决改进作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信心和决心。省社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将省纪委两个《通报》全文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职工,做到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厅、处、科级领导干部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要深刻汲取反面教训,时刻牢记“违规收送‘红包’,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规定,常怀戒惧之心,自觉抵制“红包“歪风,养成廉洁从政(从业)的良好作风。

  吴伏生强调,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切断“红包”歪风根源。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完善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从源头上铲除“红包”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各单位财会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本部门和下级单位“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和监督,开展对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大额发票使用、财务开支和现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以各种名目套取现金送“红包”的行力,尤其要加强“小金库”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小金库”问题发生。

  吴伏生要求,驻社纪检组和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坚决执行“违规收送‘红包’,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规定,对“红包”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保持对惩治“红包”问题的高压态势。

  会后,驻社纪检组按照省纪委通知精神,专门下发了《关于在省社党员干部中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部署省社开展拒收“红包”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