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持争社工即日起可凭证书申请财政奖励
15.06.2014 13:38
本文来源: News.Timedg.Com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3年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职业水平证书,且未持该证书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的东莞户籍人员,现可申请社工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市财政将按助理社工师1000元、社工师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证书奖励。申请时间为6月16日-9月16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东莞社会工作网( http://dgsg.dg.gov.cn/ ),下载《东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并填妥相关信息;随后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 http:/dgrs.d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hr/index.htm ),查询个人专业技术资格,打印证明书2份,在证明书上签字,并将所有材料递交至市社会工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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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2014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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