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社工证人员可以一次性申请奖励2000元

07.04.2015  19:39
  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关雪仪报道:记者昨日从区民政局获悉,《关于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奖励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2015~2018年间考取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奖励2000元。
  《方案》规定,本区户籍或常住高明区的人员,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且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补贴或奖励的,可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奖励。
  其中,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奖励2000元,每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只能申请一次,奖励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并核拨,申请时间为发证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过期视作放弃,不再补发奖励金。
  据悉,目前全区持证社工共65人,主要集中在社工机构和区社会福利院、光荣院等民政部门下属的福利机构。
  “今年全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共170多人,是历年之最。”区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方案》 通过调动区内有志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的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积极性,尽快实现全区每万人中有5名社工、到2018年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者及社会工作人员达到300人的目标。
  “对社工来说,这个方案可以鼓励他们进行自我提升; 而对社工机构来说,则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社工荒’ 问题。”高明鹏星社工机构负责人说,由于省内开设社工专业的高校不多,社工专业的毕业生人数较少,政府各种扶持政策、制度仍未完善,社工专业毕业生普遍因感到前途不明朗而放弃从事社工行业。“据我了解,社工专业毕业生中仅有5%~10%选择从事社会工作行业。”该负责人感叹道。
  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主任张小团则表示,《方案》 能鼓励更多的人加入社工队伍,但对高明的社工队伍来说仅是第一步,社工行业需要不断培训、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希望政府也加大扶持力度,列出职能转移清单,让符合资质的社会组织可以承接这些职能,加大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