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推进不动产登记意义深远

03.06.2014  18:29
摘要:万众瞩目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尚未出台,但一直在追踪该条例的记者已经在5月底从国土资源部手中拿到准备上报国务院的文稿。

        万众瞩目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尚未出台,但一直在追踪该条例的记者已经在5月底从国土资源部手中拿到准备上报国务院的文稿。据媒体报道,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条例》第6章第72条,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实行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钉钉”。

        从2007年《物权法》颁布开始,不动产登记问题就一直摆在有关部门面前。今年1月,从国土部传出消息,《条例》将于今年6月出台,彼时,关于“以人查房”的报道依旧被认为会被禁止。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重申了《条例》将于6月出台的信息,并对该条例出台后将对房价产生冲击持否定态度。直至如今,时间刚到6月,媒体立马公布了《条例》相关的内容。

        《条例》》总共8章84条,但在媒体报道和舆论传播过程中,普遍将焦点置于第6章第72条,其主旨秉承“依法查询”的原则对社会职能服务部门开放查询服务系统,同时有限制地放开个人“以人查房”查询服务系统。毋庸多言,舆论的兴奋点在于官员的不动产将无处藏身,即《条例》将对反腐产生重要促进作用。

        公众舆论对于《条例》出台与反腐之间产生密切联想,这并不令人意外。在楼市高歌猛进十多年后的今年,腐败官员们的大量产业都集中在“房子”上;而另一方面,官员财产公开又一直缺乏实质性的政策进展,所以,不动产的登记政策也就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反腐利器。但事实上,这可能仅仅是舆论的一厢情愿。原因首先在于,《条例》目前还只是上报国务院,具体出台恐怕要延至今年年底;再者,登记是一步,但联网又是另一步,从此前的消息来看,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将要迟至2020年才建成,距今尚有近6年时间;最后,反腐最终依靠的还是监察部门的强势出击,不动产的登记仅仅是一种信息备案。

        应该说,该条例的出台具备多方面的重要影响,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严金明的说法“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功能是保护所有人的物权,直接功能是为推出房地产税做铺垫,间接功能是反腐等。

        的确,《条例》的出台是在《物权法》颁布的大背景之下,要使诞生了数年的《物权法》有效施行,就有必要确保国家对相关的不动产来源、规模、动向知情。只有建立在信息健全的情况下,《物权法》作用才能真正落地,才能真正明确不动产权利的归属和内容,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亦可提高不动产交易效率,并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所以,理解不动产登记条例的颁布,更应该从国家能力建设的角度出发,从国家治理的角度进入条例出台的逻辑。

        当然,正如很多人所分析的,《条例》的出台将为未来房产税的推行做出铺垫。房产税目前尚处于试点状态,未来的全面铺开只是时间问题。而税收能力作为国家能力的重要内容,掌握最基础的房产信息,自然是征收房产税的前提所在。目前,地产税与房产税混沌不清,要解决这一弊病,就必须进行不动产登记。

        《条例》的出台是一件大事,但对于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意义却未必一致。需要指出的是,《条例》中“以人查房”的规定,对于震慑腐败官员,兴许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不动产并非很多人误以为的只是“房子”,其实还包括草原、林地、河流、海域等等,其登记作用在于国家掌握这些资源的有效信息,并形成治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