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1600元年票费 东莞一车主被罚两千车被查封两年
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欠年票案件集中执行,执行近30万元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全市欠缴路桥年票费的行政非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行动。该院执行人员前往东城、南城、塘厦、沙田等地的多家企业,进行集中执行行动。
本次行动执行标的计30万余元。其中,南城新邦物流拖欠路桥年票费共计66000元,相关负责人因迟迟不予执行,被罚款5万元。
涉案车辆被查封2年
东城一企业欠费被罚5万
昨日上午,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陈斯带队的其中一组执法人员,来到南城白马黄金商业街新邦物流。该物流公司共有10台车辆拖欠路桥年票费,拖欠年限自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共拖欠路桥年票费66000元(6600元/年)。
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向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查明后,准予强制执行。在昨日的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该物流公司送达执行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缴纳涉案款项。
执行人员来到该物流公司时,前台工作人员称负责人外出开会。执法人员当场拨通该公司行政负责人电话,责令限期缴清欠款。考虑到该公司在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仍拒不履行,执法人员现场开出5万元的罚单,限其3天内缴纳。
“逾期不执行,公司将被列入失信名单。”执法人员说,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还到车辆管理部门查封涉案2台车辆,查封期限为两年。
而东城立新另一家建材公司的7台车辆拖欠路桥年票费114600元(6600元/年),拖欠年限自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
昨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该公司,对被执行人做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并责令该公司按期履行缴款义务。公司负责人周某说,这几辆车虽然是以公司名义购买的,但实际上是公司员工私有,他将催促相关车主尽快缴清欠款。
执行过程中,法院到车辆管理部门查封涉案的7台车辆,查封期限为两年。
以为不用交年票费
莞城一车主被罚2000元
在莞城环中路,一家五金店店主姚某有一辆车拖欠路桥年票费,拖欠年限自2012年至2013年12月,共拖欠路桥年票费1600元(800元/年)。
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时,只有姚某的弟弟在店内。“身边有朋友说不用交年票了,我们信以为真,就没交。”姚某的弟弟说。
执法人员解释说,路桥年票费是依法保障我市的公路桥梁交通建设,征收合法。听完执法人员的解释后,姚某的弟弟表示将及时缴清欠款。
考虑到姚某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仍拒不履行,执法人员现场给姚某开出2000元罚单。涉案车辆被查封,期限为2年。
据陈斯介绍,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对个人的罚款最高限额规定是10万元,没有最低限额规定;而对单位的罚款是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这也是姚某和单位被开出额度不同的原因。
拒不执行,被列入失信名单
东莞市新某峰货运有限公司名下14台车拖欠路桥年票费16.6万元,市公路桥梁收费所(下称路桥收费所)在催缴未果的情况下,向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新某峰公司提交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法院终止执行。
经法院召开听证会,认为征收合法有据。然而,该公司对法院送达的执行令等法律文书一直拒不执行。经法院查实,被执行人 银行 有存款可供执行。
法院将该公司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予以信用征信惩戒,并根据涉案执行标的额度档案查封该公司名下登记的车辆车籍,冻结该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并扣划相应款项清偿所拖欠的路桥年票费。
鉴于该公司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因该公司未缴纳该罚款, 10月22日,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配合下,法院执行人员找到已查封车辆的下落,依法对部分涉案车辆进行实物扣押,并将于近期对该扣押车辆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