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 | 推进“零弃耕”,禁止任何单位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10.10.2020  11:24

大洋网讯 广州市增城区政府日前印发《加快推进增城区耕地零弃耕”工作措施的通知》,明确要对增城区的丢荒耕地进行全面彻底摸查、核实,针对摸查出的丢荒耕地,采用市场化手段或政府统一实施方式盘活利用,在2020年底前完成复耕复种复绿,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各镇街推进耕地“零弃耕”工作情况,纳入区对镇街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

通知》明确,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向山区农田覆盖,优先解决抛荒耕地的道路、沟渠等问题,逐步消灭望天田、湖洋田,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无淤泥、能排灌。对因道路、用水、燃气、电力电信、国防工程等项目施工造成农田丢荒弃耕的,要及时督促施工方或项目业主做好耕地修复和复耕复种复绿工作。

正在办理征地审批手续(或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在发布征地公告(或取得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前应保持正常农业生产(但在征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不予补偿)。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三个月内不用的,各镇街应当加强管理,及时组织绿化或耕种。

据介绍,增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快推进耕地“零弃耕”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成立督导组,实行常态化督导、验收。其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督导未征用(未农转用)耕地“零弃耕”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负责督导征而未用的现状耕地复耕复种复绿工作。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徐静 通讯员增宣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高鹤涛 通讯员增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