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 佛山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02.01.2019  22:33
资料图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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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起,佛山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将罚五千元。今年3月起,每宗罚款两万元,情节严重的停工整治!这是佛山市环保局近日发布的通告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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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使用过程中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超过国家标准所规定Ⅲ类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范围则为全天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该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在2019年3月1日之前,环境保护部门将依据《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每宗违法行为处五千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自2019年3月1日起,每宗处罚金额将依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调整为两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工整治。

  来源 | 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