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最高罚3万元

30.04.2016  10:44

  今后将全面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组织、介绍鉴定的最高可罚3万元……在即将到来的5月,一批与你我息息相关的新规开始施行。

  文/广州日报记者 章程

  5月1日起,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修订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开始施行。

  规定明确,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将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销售给无购买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被告出庭不穿囚服不戴戒具

  自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将开始实施,依据新规,在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新规还明确了不得对刑事被告人使用戒具。去年2月,最高法、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而新规进一步强调,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且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但认为其人身危险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

  线上线下商品统一监管 

  同样遭遇商品质量问题,在线上购买就比在实体店购买维权难?从5月1日起施行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实体店、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销售方式统一纳入监管,执法过程中法律依据不明确、适用范围不统一的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办法通过实体店如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专卖店、小卖部等,以及非现场方式购物如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方式提供商品的,统一纳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范围,对线上线下经营者一视同仁,统一开展监管。

  针对出现的突出问题,监管部门还将开展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抽检结果也做到共同适用。

  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对销售者不得销售的商品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失效、变质的商品;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等六类。

  办法同时规定,工商部门发现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应当责令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若不合格商品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则应责令辖区内该不合格商品的所有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要追查供货者,供货者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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