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将对禁毒法和禁毒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李玉妹强调主动作为认真落实法定责任义务

22.06.2017  10:23

  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将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禁毒法和禁毒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6月2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禁毒法和禁毒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罗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出席汇报会。

  李玉妹指出,省政府以及省直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禁毒法和禁毒条例规定的职责义务,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我省禁毒工作取得了新成效。面对严峻、复杂的毒品违法犯罪新形势,我省在贯彻实施禁毒法和禁毒条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希望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禁毒责任义务,将禁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主动充分履行禁毒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六进”活动,最大限度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最大限度营造浓厚的禁毒声势和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戒治挽救工作,帮扶吸毒人员回归社会。加强强制戒毒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特殊人群收押收治场所,深入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落实戒毒治疗、帮扶救助和就业安置等措施;进一步加强毒品管制工作,挤压毒品犯罪空间。深入推进打击查处专项行动,推进我省禁毒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物流寄递的实名登记和收货验视制度。

  李玉妹强调,今年6月26日是第30个国际禁毒日,选择在此之前召开禁毒法和禁毒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一方面有利于在全社会掀起禁毒高潮,另一方面有助于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增强毒品危害的危机意识和禁毒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禁毒法和禁毒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要按照张德江委员长提出的开展执法检查遵循的四条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精心组织好此次执法检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注重实效,围绕执法检查重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进一步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做好全民禁毒预防教育工作。

  会上,执法检查组成员还就物流寄递实名制、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提高戒断工作等热点、难点问题与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互动交流。据悉,本次执法检查将分3个小组,于7月份分赴广州、清远,江门、中山,汕尾、惠州等6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深圳、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湛江等6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禁毒法和禁毒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