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共处罚1200余宗“禁鸣区鸣喇叭”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31.03.2017  10:00

今年以来,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鸣区域鸣喇叭”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行动。据统计,今年以来,广州交警共处罚“禁鸣区域鸣喇叭”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宗。

据了解,从1997年开始,广州交警就已经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六个区域内实行禁鸣喇叭措施,机动车如果在禁鸣喇叭区域内鸣喇叭的,机动车驾驶员将面临罚款150元的处罚。虽然此项处罚措施实施已久,但仍有一些驾驶员抱着“路面车多,交警难以找到合理证据”的心态,对规定视而不见。

广州交警表示,在路面执勤的民警都佩戴了高清执法记录仪,这台仪器在拍摄的同时还会进行录音,有了它的辅助,执勤民警在路面查处“禁鸣区域鸣喇叭”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时,可以清晰的记录下违法人实施违法的过程,使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近日,广州交警利用前岗后哨、密巡密控、守点排查等措施,加强对小北路、沿江中路、环市中路、农林下路、中山二路等路段的巡逻管控,并开展乱鸣喇叭的专项治理行动。据统计,仅3月28日当天,广州交警就在上述区域、路段执法“禁鸣区域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近50宗。

广州交警表示,对“禁鸣区域鸣喇叭”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已纳入交警的常态化管理工作。广州交警将适时对实施“禁鸣区域鸣喇叭”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名单予以曝光。

(记者祁雷 通讯员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