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法院对首例律师假诉讼案进行处罚

06.05.2015  14:01


禅城区法院对首例律师假诉讼案进行处罚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记者黄晓晴、通讯员邱小华报道: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已经谈妥私了,谁知不久后,伤者却被法院通知其已经成为原告状告肇事者索要高额赔偿。到底是怎样回事?法院调查解开谜底,原来是佛山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张姓律师得知事故基本情况后伪造授权委托书制造了一起假诉讼代理。近日,禅城法院通报,该院依法对该名律师开出了高达3万元的伪证罚单。据悉,这是相关司法解释颁布施行后,禅城法院开罚的首宗假代理诉讼行为。

 

原告否认要打官司

 

去年3月27日凌晨2时,阿强乘坐朋友阿峰的车回家,然而,车辆在南海村街道附近与一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碰撞,阿强不幸伤残九级,交警随后认定阿峰负全责。

 

禅城法院今年年初收到了以阿强为原告的诉状,阿强向阿峰索赔18万元。根据提交给禅城法院的材料,阿强的代理律师为佛山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某华。“没有,我从来没看过这份起诉状,也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到了法院,阿强斩钉截铁地否认。

 

阿强说,由于他与阿峰为朋友关系,事故发生后,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阿峰向他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赔偿费等共计13.5万元。他根本没想要打官司。

 

律师竟代签授权书

 

发现事有蹊跷,法官立即对张某华和阿强分别做了情况调查笔录。在法官的盘问下,张某华最终道出实情,原来有委托意向的人是阿强的母亲,他拿到案件基本资料后,便开始“包办”所有事务,不仅在起诉状上冒充原告签名,还在授权委托书自己给自己赋予了可以代替阿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解、和解、签收法律文书等权利。

 

为此,近日,禅城法院依法对张某华处罚3万元。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出台以来,禅城法院处罚的首宗虚假诉讼案件。

 

对于如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禅城法院祖庙法庭庭长孙谦表示,律师法对律师执业规范有明确规定,关键是行业主管部门如司法局、律师协会、律所等要联合加强监管,强化其职业规范,对于存在虚假诉讼、伪证行为等诉讼失信的行为,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应依法吊销律师职业资格。

 

 

 

(作者:黄晓晴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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