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法院实行 “一门式”诉讼服务

04.06.2015  13:17


禅城法院实行  “一门式”诉讼服务

借此杜绝“踢皮球”现象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唐梦  通讯员/邱小华)6月2日,记者从禅城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出台《禅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门式”诉讼服务实施细则》,规定从本月1日起,禅城法院立案大厅实行“一门通”办案,包括立案登记、保全审查与裁决、查询咨询等七大主要诉讼服务事项。从今以后,当事人提出的上述诉请事项,可直接在一个窗口搞定而无需转交至案件承办人。此外,《实施细则》突破时空限制,在外地工作的当事人可通过电话、传真申请查阅卷宗,也可通过网络申请立案,立案庭专人负责集中受理、分类处理、统一回复,防止互相推诿式的“踢皮球”现象。

改变一 立案庭不再是中转部门而是承办部门

据了解,以前到法院办事大厅存在排队难、窗口多、准备资料多、周转环节多、缺漏白跑等问题。但禅城法院这次率先推行了“一门式”诉讼服务改革后,与以前相比将有大改善。

“以后将原来由业务庭办理的非诉业务由立案庭集中处理,一个窗口面向当事人。当事人可直接提交相关业务办理申请便可回家等待消息,立案庭办好后直接回复当事人,此举不仅会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也在很大程度上将业务庭的法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确保办案更为精细和专注。”立案庭庭长阮惠雄介绍。

改变二 电话或传真可申请查阅卷宗

据禅城法院介绍,在查阅卷宗上,“一门式”服务的推进,细化了案件查询工作的程序和时效规定。当事人直接到立案庭提交申请,直接查阅。此举既有利于当事人减少中转环节,减少负累,也可将法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避免直接面对当事人。

对于单位查询案件,法院开通了绿色便民通道。今后,单位可通过传真、电话方式提交申请查阅卷宗申请书、身份证明、介绍信等资料并注明联系方式后,立案庭即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办理卷宗查阅审批、调出工作。待准备工作就绪后,通知对方拿申请书、身份证明、介绍信等原件到法院核对后即可阅卷,无需舟车劳顿往返两三趟。

立案庭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规定,已结案件的卷宗查阅天数最快2天可实现,一般而言,未结案件卷宗查询可“1+3”天实现;已办结但未归档案件查询,“1+2”天完成;已归档案件或者派出法庭案件查询,可“1+1”天或“1+3”天实现,比以往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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