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人数11年间增长近5倍 平均7对有2对离

20.05.2014  10:40
CFP供图

  从2003年到2013年,广州离婚人数11年间增长近5倍

  去年,平均每三对半新人结婚时,就有一对离了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海强 董芳

  近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获取独家官方数据,2003年—2013年广州市结婚和离婚的数量均呈上升趋势,其中离婚人数在11年间增长近5倍。有专家指出,随着婚姻观念的发展,一些夫妻因一时冲动而离婚,并对此建议婚姻登记处设置“离婚缓冲带”,让斗气夫妻冷静下来,认真考虑离婚后果。

   结了

  数量有起伏

   2011年登记人数是2003年三倍

  结婚,是人生一件大事。随着社会节奏变快以及结婚登记的程序简便化,现代人的结婚观念也迅速发生改变。

  比如,结婚不再必须大摆筵席,不少新婚夫妻为了节省开支,选择属于两人世界去度蜜月,甚至仅仅是领证就心甘情愿。

  从2003年-2013年的结婚数据图表来看,11年来,广州结婚人数处在一个上下波动的状态,但总体趋向上升态势。

   2011年结婚人数最多

  其中,结婚高峰年份三甲依次为2011年(96157对)、2012年(92229对)、2009年(91374对);相比下,结婚低潮年份三甲分别为2003年(30782对)、2005年(49847对)、2004年(59301对)。

   结婚高峰反复不定

  新快报记者发现,2003年结婚登记人数为30782对,为历年最低。但到了2004年,人数却突然暴涨至59301对。不过,到了2005年,结婚人数又减少了近1万对。进入2006年,结婚人数又暴涨了2万多对。

  2011年结婚登记人数为历年最高,为96157对,是2003年的3.12倍。

   增长与闰年有关?

  这11年来,为何结婚人数不是逐年呈梯级增长呢?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副教授万向东猜测,结婚数量变化或许与“双春年”有关。

  据了解,2004年为农历甲申年,猴年。这一年中有两个“立春”,即俗称故“双春年”,也就是闰年。

  万向东说,中国人对于结婚日期的挑选是颇为看重的,非常讲究是否闰年、闰月。有些老人家认为儿女选闰年结婚好,认为“双春”意味着“多子多福,婚姻幸福”。

  2005年是“无春年”,又称“寡年”,有些地区甚至将其引申为“寡妇年”,认为“寡年无春,不宜结婚”。

  旧俗认为,春天是播种的季节,也是男欢女爱的象征,“无春”之年是无法怀春的,故有“寡年”不宜婚嫁之说。

  而从数据上来看,2005年广州市结婚人数确实减少了近一万对。到了2006年,结婚人数比前一年增加了25796对,增幅为51.71%。

  同样的,2009年是“双春年”,结婚人数就比08年增加了一万多对。

  结婚一定要选闰年才好吗?万向东说,“双春年”其实只是因为历法造成的,和婚姻是否幸福没有必然关系。

   离了

  逐年在递增

   2013年离婚人数比十年前增了五倍

  据2003年-2013年离婚数据显示,令人惊奇的是,这11年来广州离婚的人数是有序地呈现逐年梯级递增的态势。

  以2003年的4404对离婚人数为起点,10年过后,2013年离婚人数已经飙升至24823对,前后增长了4.6倍!

  2013年3月初,楼市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其中要求“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按20%税率征收”,这一高税率让一些人上演“先假离婚再复婚”的钻空子把戏。

  据广州多家媒体报道,新“国五条”细则实施后,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等婚姻登记处的离婚业务突然繁忙起来。其中,不少夫妻是假离婚,目的是为了少缴十多万元的税费。

  某区婚姻登记的一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很容易判断某些夫妻是假离婚, “就是齐齐到场,而且很着急要办理。

  报道称,对这类办理假离婚的夫妻,该名人士颇为无奈,“因为他们符合要求,资料齐全,程序合法,不可能不给办,但过后又会有大把人复婚,搞得像过家家一样”。

  不过,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王飙尘认为,假离婚的夫妻应该还是少数。王飙尘说,从她在工作中接触的案例来看,80后和90后是离婚大军中的“主力”。

  她分析称,80后、90后一代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充满个性。当他们建立起一个新的家庭之后,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碰撞之外,还会受到父母一辈人的影响比较多,从而产生激烈的家庭矛盾。“两个年轻人一冲动,去婚姻登记处花个9元工本费,就能把婚给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