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信息通报制度实施半年效果显著 惠东离婚率 下降近三成

03.09.2014  02:02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李有军  郑杰)去年底,惠州在全省首创诉讼离婚信息通报制度,意图杜绝假离婚拿二套房税收优惠等行为。半年多过去了,离婚信息通报制度实施效果如何?记者日前从惠东县法院了解到,离婚信息通报制度运行良好,根据惠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供的数据,今年1月至今,全县离婚率下降近三成,复婚率同步下降。

  叶智是惠东县法院民一庭书记员,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他负责将本月所有生效的离婚判决制成离婚信息通报表,然后附上所有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送到惠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前三个月,我们都是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送达后,由民政部门归档录入的。但在运行中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叶智所说的问题,就是在每月下旬判决的离婚案件,由于判决生效仍需十五个工作日,通常要等到下一个月才能归档录入,造成“时间差”。因此,4月起,惠东县法院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民政部门在下月10日才进行信息归档录入。

  “过去,因为拆迁补偿、贷款购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等问题,确实存在假离婚。但实施离婚信息通报制度以后,类似意图的假离婚大大减少”,惠东县法院民一庭庭长陈泳通说,根据惠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供的数据,今年1月至今,全县离婚率下降近三成,复婚率同步下降。

  惠州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审理婚姻家事案件的二审,该庭副庭长郑杰表示,所谓的“假离婚”其实在法院判决后是实实在在的“真离婚”,“有的夫妻为买房假离婚,约定房子买好后复婚,后来又不肯复婚,”郑杰说,因此造成的纠纷法院解决起来很麻烦,“法院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堵塞漏洞,但同时,大家不要把婚姻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