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变真离婚 杀前妻被告求判死刑
因孩子入户问题,夫妻俩协议“假离婚”,随后妻子假戏真做,男子多次要求复婚未果后,持刀将前妻及其妹妹杀死。昨日,被告人刘某仁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中院受审,他承认伤害两名被害人致死,但称并非故意,其辩护人更称其是“激情杀人”。由于案发后试图割喉自杀,刘某仁至今不能出声,庭审中只能用笔写字,并在最后陈述时写道“申请法院判处死刑”。
凌晨攀爬入室杀害两人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14年3月,刘某仁在与被害人唐某相离婚后,一直纠缠、威胁对方。因提出复婚被拒绝,刘某仁便产生了杀死对方的想法,并扬言“除非我死或者她死,要不然不可能分手,唐某相逃到哪个地方,我都能找到”,使被害人唐某相及其家人深陷恐惧之中。
2014年9月15日凌晨,刘某仁在南山区世界花园海华居1栋21F号空房内,利用捡来的黑色带子从该房阳台潜入唐某相住处,即楼下的1栋20F号房,使用房间内的菜刀、水果刀,在阳台乱砍唐某相及其妹妹唐某爱,将两人杀害,随后割喉自杀。后民警和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两被害人当场死亡,刘某仁尚有呼吸,被送往医院抢救。
无法出声写字受审
昨日,被检察机关指控故意杀人罪的刘某仁在市中院受审,由于喉部伤情,刘某仁无法出声,整个庭审过程中都以笔写字代替讲话。
2002年曾因职务侵占被宝安法院判刑7个月的刘某仁承认其持刀伤害唐某相、唐某爱并致两人死亡,但不接受“故意杀人”的罪名,称其是在反击时将两人杀害的。
经过法庭调查,刘某仁与唐某相的感情纠葛浮出水面。原来,两人在2012年11月相识,一年后,唐某相在自己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刘某仁登记结婚。根据刘某仁及其辩护人的说法,结婚时,唐某相带有一名10余岁儿子。2014年3月,唐某相称为了给儿子入户并送他出国读书,与刘某仁“假离婚”,刘某仁同意了,但提出复婚时,唐某相却改口了。
随后,刘某仁便一直纠缠唐某相,并以言语威胁。2014年5月,刘某仁在唐某相位于贵州贵阳某小区的家内,用剪刀将她刺伤。至9月15日惨剧发生前,刘某仁连续多天给唐某相发短信,称“你逼我这样”等。
是否激情杀人成庭辩焦点
庭审中,刘某仁的辩护律师辩称刘某仁系“激情杀人”,请求法院从轻判决。但刘某仁自己最后陈述称:“如果这样能减轻被害人家属的痛苦,我向法庭申请判我死刑。”
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刘某仁的精神鉴定书,显示其并无精神疾病,只是存在暴力倾向和个性不成熟。辩护律师称,“个性不成熟”说明了刘某仁性格上的缺陷,此外,案发时,刘某仁并无预谋,并且是在大量饮酒的情况下,受到两名被害人持刀的刺激和伤害,才将两人杀害,因此属于激情杀人。
公诉人认为,激情杀人的说法不能成立,案发前,刘某仁便发短信称“你逼我这样”等,可见其作案是早有预谋。
昨日,被害人的父亲唐某等10余名家属来到现场,他们决定撤回民事赔偿的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对刘某仁从严判决。刘某仁则置其辩护律师请求法院从轻判决的意见于不顾,最后陈述时写道“申请判处死刑”。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卞德龙 张梦莹 王东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