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痴心女子离婚 向前夫追讨149万港币
27.06.2014 12:20
本文来源: News.21cn.Com
中新网6月2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痴心女子未与男友结婚前,已多次应要求替他还债,甚至申请银行附属卡给他当“八达通用”;至两人结婚,女方不单借贷独自承担结婚开支,婚后男方更要求她替其支付电话及水电杂费等,直至两人离婚,开支亦是由女方承担。两人今年1月正式离婚,女方日前入禀高院向前夫追讨逾149万元(港币,下同)。
婚前代还债找卡数婚后支付家庭使费
原诉骆慧仪(译音)在入禀状表示,她自2008年6月起,逾10次应被告文国雄(译音)要求,替其清还其工程公司的欠债共逾7.3万元,之后被告要求她申请银行信用卡给他当“八达通用”,并替他清还逾39万元“卡数”,她一一答允。
2008年,两人打算结婚,被告要求女友先借贷支付结婚各项开支共逾18万元,又称之后会全数归还。两年后两人正式结婚,被告之后涉要求妻子替其支付购买电子仪器的费用、电费及上网费等杂费近3年,总数逾25万元。原诉表示,其间所有家庭使费均是由她一力承担。
指被告曾口头承诺分80期还
原诉又称,被告作出上述各项借钱要求时,均曾口头承诺还钱,但她自2011年起多次口头及以短讯追债,均不得要领。至去年两人决定离婚,被告原答应支付1万元离婚诉讼开支,但至今亦未兑现承诺。
被告去年9月曾以短讯表示可分80期还钱,每月还1万元(即还款需时逾6年),但遭原诉拒绝。双方其后亦曾达成还债协议,但最终疑因被告违反协议,故亦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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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6.2014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