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法院6年审结 离婚案3600余件

06.03.2015  17:28


市第二法院6年审结  离婚案3600余件

三成人结婚不到一年,性格不和、婚外情、婆媳关系是主因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平  通讯员/钟春连)笔者近日获悉,近六年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共审理离婚案3600余件,年均增长10%左右。经抽样调查其中的111件离婚案件发现,年龄在40岁以下人群为离婚诉讼的主要群体,约占71.5%,且以女性为离婚诉讼的原告居多;婚姻关系存续在五年以内的离婚率较高,约占73%,其中婚姻关系存续一年以内的占41%。

经分析离婚原因发现,性格不合、经济纠纷、婚外情、婆媳不和成为婚姻家庭稳定的四大主要杀手,其次家庭暴力、子女教育分歧、生育问题、性生活不和等也是诱发因素。

市第二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法官梁春燕建议:女性应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婚前应打牢感情基础,加强对对方性格观念、教育背景、经济状况及家庭成员等各方面的了解,达成共识和理解,避免日后发生矛盾。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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