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方案出台

18.07.2014  01:43
记者17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市人社部门专门制定了《清远市关于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实施方案》。

记者17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市人社部门专门制定了《清远市关于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个性化帮扶方案。依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次电话或上门访问,进一步掌握其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针对不同个体的具体情况,实行个性化的帮扶。

想就业:提供岗位信息服务

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强化岗位信息服务。深化“一企一岗·互济共赢”系列招聘活动,结合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等专项活动,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搭建供需信息平台。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特点,由市人力办、就业服务中心通过电话、短信、微博、微信、公共服务网站等通讯手段,随时随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专场招聘、远程面试的“零距离”服务。

想创业:提供配套的创业服务

对有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配套的创业服务。结合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创业政策,强化创业综合服务,帮助和扶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一是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培训教育科负责统筹安排其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就业促进科安排专人参与协助提供创业指导服务。通过学习创业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增强创办企业能力,减少创办企业盲目性,提高创业成功率。二是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税费减免、创业指导等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基地创业。经创业培训合格后,对真正有意愿创业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其进驻当地的创业孵化基地,指导其申请由政府提供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1年左右的后续跟踪服务,促使一批有创业激情的毕业生通过政府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资助等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成功创业,成为大学生创业的典范,力争将我市大学生创业打造成全民创业的一大亮点。

想就业见习:推荐参加就业见习

对有就业见习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人力办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提供就业见习供需岗位信息,推荐其参加相应的就业见习等服务,通过见习促进就业。

人力办负责联系见习基地,组织开展见习供需见面活动,负责见习期间的跟踪指导、考核监督、安全管理,落实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补助政策,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想培训:免费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

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继续开展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由培训教育科统筹安排其参加免费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由鉴定中心给予协助配合。

人力办负责受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求职补贴、临时生活补贴的申请和初审。

此外,对就业困难和生活困难(即“双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底线保障政策,开展“一对一”就业指导和援助服务,及时兑现求职补贴和临时生活补贴。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提供“一对一”帮扶,开展“四送”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至少推荐3次以上就业岗位。并优先推荐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就业意愿又愿意接受推荐岗位的“双困”高校毕业生都能在今年内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