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学技术市长奖“涨”70万 7月起增至120万元

12.06.2014  16:38

  7月1日起,广州将执行新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届时,广州将科学技术奖奖励经费由650万元增加到220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市长奖由50万元/项增加到120万元/项。

  6月11日,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挂出《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原有的突出贡献类与科技进步类两大类奖项,改为科学技术市长奖与科学技术进步奖。

  科学技术市长奖主要奖励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做出卓越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等5类。

  本次,广州将科学技术奖奖励经费由650万元增加到2200万元,增幅超过238%。其中,科学技术市长奖由突出贡献奖奖金的50万元/项增加到120万元/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由10万元/项增加到30万元/项,二等奖由5万元/项增加到20万元/项,三等奖由3万元/项增加到10万元/项。

  同时,《办法》规定,每年科学技术市长奖不超过3项,并将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的数量由不超过80项增加到不超过100项。

  此外,为维护奖励的公平公正,提高奖励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修订后的《办法》加大了对申报人及单位、推荐人及推荐单位等不正当骗取奖励的打击力度。

  对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的申报人及单位,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取消5年内申请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资格。 (记者/张西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