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线 超2000份报告共享

12.05.2016  10:00

  日前,广东科技报告制度已经初步构建完毕,“广东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已上线使用,超过2000份科技报告面向社会公众实现共享,《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也即将正式出台。

  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是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是政府公共科研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2014年我国部署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这将有效避免科技项目的重复立项和投资浪费,对科技创新活动进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增加了科研工作的透明性,可有效防止学术腐败;项目承担单位也可以建立机构知识库,提升科研能力。

  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后,广东迅速响应,去年出台的《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广东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中都明确提出:“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项目承担者必须按规定提交科技报告”等具体要求。同时,依托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成立“科技报告管理与服务中心”(内设机构)作为具体工作承担单位,实现“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在地方的落地。

  据了解,广东计划5年内初步建立起科学高效的省级科技报告制度,将政府投入产生的科研数据和信息以科技报告的方式进行收藏积累和开发利用,最终实现社会共享。即将正式出台《管理办法》提出,“对未按要求完成科技报告的项目,不允许提交验收或结题申请;对科技报告存在抄袭、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纳入科技信用记录。科技报告的共享使用情况将作为对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成果奖励和后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之一”。

  按照适用范围,科技报告分为公开科技报告、延期公开科技报告、保密科技报告等。公开科技报告面向全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如果涉及发表论文、申报专利等原因,科技人员可以申请延期公开,一般延期2年至3年,最多不超过5年;保密科技报告则纳入国家保密信息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