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4.05.2018 15:22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粤科函合字〔2018〕884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促进广东省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发挥科技创新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核心推动力,实现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集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国科发资〔2018〕43号),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起草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我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请你们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6月1日前函复省科技厅,修改时请提供相应修改依据。
电 话:020-83163867
附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我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2018年5月24日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24.05.2018 15:22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粤科规范字〔2018〕2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方向)项目(第二批)计划的公示
粤科公示〔2018〕10号
省科技厅已完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