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欠租每天收2‰滞纳金 欠租半年将收回

08.07.2014  11:42

  政策聚焦:日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样式,按照合同,每月10日前要交房租,拖欠租金的要每日按照2‰的比例缴纳滞纳金

  日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样式(以下简称“《合同》”),明确了公租房如何缴纳租金、续签合同,以及租赁公租房期间,业主需要履行的维修养护职责等事项。按照合同,每月10日前要交房租,拖欠租金的要每日按照2‰的比例缴纳滞纳金。业主也不得随意装修或私自违规安装电器。

  累计6个月欠租金将收回

  对于市民最关心的租金缴纳问题,《合同》中有规定,租金按月缴纳,要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租金。逾期不交或缴纳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缴纳租金,除补交外,还要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交租金总额的2‰收取滞纳金。

  尽管2‰的比例并不算高,但是因为滞纳金每日都要收取,长时间叠加之后数额并不少。以东城公租房为例,如果租住的外来工业主半年逾期没交房租,应缴360元滞纳金。而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将直接面临被收回公租房的处理。

  即使是公租房,租房者也要和其他小区业主一样交物管费。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布的公租房房源大部分为住宅小区,物管费一般在每平方米1 .5元-2 .5元以内。

  不准违规安装电器设备

  各镇陆续推出的这批公租房可以说是条件优越,不仅满足租住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房间还带有装修,保证了水、电、卫、厨等生活配套设施完善,但是对于私自改变供电线路和安装电器设备有了严厉的规定。

  根据《合同》,承租者不得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得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此外,承租者不得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扩建、加建或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的,需事先征得租赁公司的书面同意,并将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报租赁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

  [算笔账]

  以东城新世纪星城公租房为例,面积为50平方米左右,租金标准为本地困难家庭15元/平方米,外来工20元/平方米。

  欠租滞纳金

  按照这样的标准来算,如果租住居民半年逾期没交房租。

  本地困难家庭:

  应该缴纳50平方米×15元/平方米×2‰×30天×6个月=270元滞纳金

  外来工:

  应缴50平方米×20元/平方米×2‰×30天×6个月=360元滞纳金。

  物业管理费

  另外,按照新世纪星城50平方米的房屋,每平方米2 .2元物业管理费,住房者每月应缴50×2 .2=110元的物业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