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看房就要给钱?全是骗子的套路!

19.08.2016  02:33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8月18日)通报:近期,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中心连续接到10多宗不法分子利用分类信息网站发布低价出租房屋信息用于骗取事主押金的警情。特别是8月以来,此类警情有了明显上升,群众被骗的金额也较以往有所增加。

8月13日,反电信诈骗中心接事主陈女士报警,称其最近想要租房,在某网站上看到一则出租房屋的信息,且租金低于市场价格。陈女士遂电话联系“房东”,但对方称最近不在广州,没办法带其看房,并告诉如果陈女士房子很抢手,想要租这套房就要先交纳定金。陈女士不疑有诈,向对方支付了600元的押金,后对方又称可以派司机带上钥匙陪同陈女士看房,但需要“押一付一”,先交纳两个月房租作为押金,陈女士再次支付了11000元给对方,但转账后就联系不上对方。此时,陈女士才发觉被骗,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无独有偶,8月16日,事主王先生致电反电信诈骗中心举报,称其在某网站看到租房信息并联系对方,对方称现在不在广州没办法看房,但可以先交纳定金然后将钥匙寄给王先生。王先生转账了2400元后,一直未收到对方快递的钥匙,致电催问时发现已经联系不上对方。

如此“简单粗暴”的诈骗手法为什么会有人上当受骗呢?反电信诈骗中心的民警分析此类警情后发现,骗子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出租信息,均为租金低、装修好、交通方便的出租屋;并且租客联系对方时,往往会听到“很多人要租这间房,想要就快点付定金”的类似话语。骗子正是利用了租客急于租房的心理骗取其钱财。

那需要租房的朋友如何应对这类诈骗呢?反电信诈骗中心民警提醒广大市民:

1.通过正规合法的房地产中介租房;

2.通过互联网搜索到的租房信息,一定要当面核实各类信息,签署合同。在没有看房之前,无论对方以任何理由叫你给钱,都不要转账!特别是租金较低但住房条件良好的房源,更需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