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谣言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惠州网友被控寻衅滋事罪

26.07.2015  19:12

人民网惠州7月23日电 惠州网友“湖面一舟”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7月23日上午,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寻衅滋事罪案件。

据了解,今年44岁的网友“湖面一舟”叶某峥,是惠州本地无业居民。2014年9月14日,惠州市博罗县部分群众因反对在该县建设某项目而在县城罗阳镇举行集会游行。被告人叶某峥得知这一情况后,于9月17日在惠州市惠城区家中通过互联网在“天涯论坛”发布博罗县公安局副局长纪某文在游行现场指挥处置工作的照片,并配上“博罗公安局副局长好威猛,一声令下打一场打人民战争”的文字,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进行散布。

同时,博罗县群众杨某华因参与集会游行,博罗县公安局指派两名民警对其依法行政传唤,了解情况。叶某峥于9月17日在“天涯论坛”发表一篇题为《惠州市博罗的杨先生因热情待人被警方追捕》的帖子,并于9月19日在“西子论坛”再次发表,编造“半夜杨先生发信息说他家里来了两台中巴车,20多警察包围了他的房子”等虚假信息在网络上进行散布。

2014年9月20日上午,因不明真相并受到叶某峥等人在网络上发表的虚假信息煽动,博罗县城约有300余名群众再次上街集会游行,造成沿途交通瘫痪,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后来,博罗县公安局出动300多名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对群众进行解释劝离。博罗县人民政府组织100多名工作人员每天在街道、学校、社区等主要路段设点派发宣传单,同时派出11个工作组约90人停下正常工作并取消双休日,进入居民区开展宣传解释工作,要求广大群众不要信谣传谣,不要参加非法集会游行。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犯寻衅滋事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叶某峥在信息网络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对博罗县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严重干扰和影响,同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被告人叶某峥因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分别于2012年9月、2013年5月两次被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目前,惠城区法院对此案正在进行审理当中。(林龙勇 卢思莹 陈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