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符合条件却未获通过?东莞社保局:可能录错身份证或姓名

06.06.2017  08:31

今年积分入学有关社会保险积分的评分项目“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即申请人在其申请入学时积分方必须在本市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险种,且参保险种必须有一个月或以上的缴费记录)。自东莞市开始受理积分入户以来,不少市民反映符合条件却不能通过的问题,对此社保部门近日发布通知作出了相应的解答。

申请人参加社保年限分值,要求申请人的父或母在本市范围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积1.5分。社保局解释,参保年限只限逐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在莞服务年限分值,如选择以在东莞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分的,以申请人的父或母在东莞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最长的险种核定。缴费1—2年的,每满1年积1分;3—5年的,每满1年积2分;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积3分。

社保局介绍,申请人无须提交纸质材料,但要确保积分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与社保登记的相同。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社保系统通过数据连接直接审核评分,申请人对社保评分有异议的,需携带申请人及积分方的身份证原件到申请的镇街的社保部门申请复核。

自5月22日东莞市受理积分入学申请业务以来,部分申请人反映参保年限符合条件但申报仍不能通过,社保部门回应称,原因可能为:1.积分方身份证录错;2.积分方姓名录错(姓名中间或前后加录了空格键);3.积分方姓名有空格;4.积分方姓名用了繁体字;5.选错积分方。工作人员提醒,申请人需要留意是否出现这种问题,如有则要及时作出修改。

【记者】郭文君

编辑: 刘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