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入户拟提高持居住证时间 要持证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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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14年公布并实施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有效期为2年,今年将进行修订。该《意见稿》在此前的积分入户基本条件中,新增要求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同时,在积分项目上,新增创新创业指标。此前,当医保排名相同时将比较申请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时间的长短,此次将更改为比较办理居住证时间的长短。
据了解,《意见稿》规定,申请积分制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记者获悉,较此前的规定,该《意见稿》对居住证持有时间增加了要求,此前仅要求申请人员持有居住证。
《意见稿》的积分方式和以往一样,但积分项目却比去年增加了1项,达到6项。具体的积分项目包括: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及创新创业。其中,“创新创业”是新增指标,该指标最高可积10分。据介绍,只要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对于如何申请积分入户,《意见稿》也作出相应规定。申请人员在网上申请后,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办理居住证时间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
和过去不同的是,以往在遇到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比较的是缴纳失业保险时间的长短。此次则是在社保医保排名相同的情况下,将按照在广州市办理居住证的时间排名。
编辑点评:对一些默默为这个城市付出多年却因为学历、职称等等门槛无法真正成为“市民”的人群而言,积分入户如何更合理也宜加以考虑。或许,居住时间及缴纳个税、社保的年期,更应该作为入户的首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