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将积水“扫”进店铺 纸品泡汤索赔23万

17.07.2015  11:59

东莞时间网讯 路面积水,车主蒋先生为避免爱车被淹,将车开到路边一家店铺门前。然而,车子带动路面积水涌进店内,大量的木纹纸泡汤了。店方向蒋先生索赔23万元。7月16日下午,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针对车方及其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年5月20日13时许,厚街下大雨。蒋先生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该镇双岗村光明路时,车子底盘和部分车身被淹。眼看前方路段积水越来越深,蒋先生担心爱车受损,环顾道路两边,见路边店铺门前积水较少,右边有一家店门前刚好有空位,就将车子方向盘打向右边开了过去。

但意外的是,由于当时路面积水有点深,车子转向太快,将约30公分深的路面积水全部逼入店内,店里随后到处都是水,店内的木纹纸几乎全部被水泡湿。

经店里员工告知后,蒋先生才觉得后果严重,赶紧下车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并打110报警。

交警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拍了照片,但没有将此事作为交通事故处理。110接警人员到现场后,也没有对此事立案处理。

约2小时后,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也来到现场。此时路面积水已不多,店内的水也被处理得差不多了。保险理赔员制作了25张《保险事故物品损失清单》,并出具了车险“一纸快赔”案件简易凭证,载明是蒋先生的小轿车将路面雨水流入店内造成木纹纸受损,价格待定。

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拢,2015年6月,店方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蒋先生夫妻及其保险公司索赔23万元,其中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范围内对蒋先生的侵权行为承担202000元的赔偿责任。

事故经过说明是否被胁迫所写?

店方提交的一份重要证据,是蒋先生亲笔签名并摁手印的一份《事故经过说明》,载明了蒋先生开车将路面积水逼进店里导致店里木纹纸几乎全部被浸湿的经过。

蒋先生夫妻未出庭应诉,而是委托律师出庭。对于这份说明,  蒋先生的代理律师称,当时店里不让蒋先生离开,蒋先生是被迫写下这份说明。

保险公司亦称,蒋先生曾打过110,侧面证明了蒋先生是在被胁迫状态写下上述说明。保险公司人员前去处理时,事故已发生一段时间,并未在第一时间查勘现场。保险公司前去处理只是履行职责,并不代表认可该事故的真实性。

店方代理人称,事发地点在厚街镇的繁华地段,众目睽睽,店里根本不可能胁迫蒋先生写下说明。

货物损失金额怎么定?

对于店方索赔23万元,蒋先生的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对店方提供的相关对账单和发货清单均不予认可,认为只是店方单方面提出的金额,要求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评估损失。

保险公司还认为,蒋先生开的是普通小车,不可能将大量积水引入。根据现场图片显示,店铺与路面的距离低于30公分,积水可以进入店里。经法庭询问,保险公司承认,该公司并没有到现场测量过店铺与路面的高度,只是凭照片判断。

店方则不同意进行价格鉴定。店方称,事发前店里不可能有积水。保险事故物品损失清单确认了28万多米木纹纸受损失的事实,这是保险公司做的,而且上面注明物损价格待定。保险公司有定损的资质。木纹纸并非特定商品,到处都有卖的。店方称,“我们报的价格是很实在的,找几家网店对比价格看看就知道,而且还没有算铺租等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