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化工原料可提炼黄金 男子诈骗三万获刑一年半
04.09.2014 12:28
本文来源: News.Timedg.Com
东莞时间网讯 男子钟某谎称有可以提炼出黄金的化工原料出售,以此诈骗他人3万多元。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钟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9月21日,时年31岁的湖南男子钟某伙同张姓男子(另案处理)商量用假的电镀化工原料氰化亚金钾实施诈骗。次日,钟某按照张姓男子的指示,通过手机联系在东莞经商的黄先生,称有可以提炼出黄金的氰化亚金钾出售,约好在虎门御阁酒店门口路段面谈。
同月25日11时许,钟某和一不知名男子(另案处理)在上述酒店门口路段,以每瓶8500元的价格将4瓶“氰化亚金钾”卖给黄先生。事后,钟某分得1900元。后黄先生对该4瓶“氰化亚金钾”进行化验,发现被骗,就将这事情告知了一名老乡。
同年10月7日,黄先生的老乡刚好也接到了张姓男子的电话。张姓男子声称有氰化亚金钾出售。该老乡将此情况告知黄先生,黄先生就让老乡假装购买。后双方谈好以每瓶1万元的价格交易5瓶“氰化亚金钾”。次日,钟某和张姓男子携带5瓶“氰化亚金钾”(价值6550元)到南栅富民路交易。黄先生事先报了警。等钟某与黄先生的老乡交易时,钟某被成功抓获,张姓男子则趁机逃跑。公安人员当场在钟某携带的挂包里缴获作案的5瓶“氰化亚金钾”。经鉴定,缴获的5瓶“氰化亚金钾”成分分别为一水谷氨酸单钠盐70%、氯化钠25%、氰化亚金钾5%,并不能提炼黄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钟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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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2014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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