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检察机关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04.03.2015  20:06
      日前,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京召开。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检察院、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检察院、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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