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8镇街和单位摘得“全国文明”称号

06.03.2015  09:46

其中,“全国文明村镇”10个,“全国文明单位”8个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举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公布我市顺利通过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验收,成功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荣誉。

东莞市麻涌镇、寮步镇、桥头镇、大岭山镇被新授予“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南城街道、东城街道、东莞海关、大朗工商分局被新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同时,我市的长安镇、石龙镇、清溪镇、常平镇、石碣镇、大朗镇和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东莞市邮政局、东莞图书馆、广发银行东莞分行共10个复评对象顺利通过国家复评,成功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至此,全市荣获这一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强的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文明单位”总数达18家。其中“全国文明村镇”10个,“全国文明单位”8个。

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说,此次获评和通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的申报对象,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扎实推进,开展了一系列亮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工作。

例如,首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的麻涌、寮步、桥头、大岭山、南城、东城和东莞海关、大朗工商分局共8个申报对象,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为创建全国文明镇打下了良好基础,在营造良好文明氛围、打造优美市容市貌等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

此次,东莞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全市18个镇街和单位荣获“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中获评镇街占全市所有镇街的36%。

通过创建活动,东莞城市的整体市容环境得到了持续优化,东莞市民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得到不断巩固和提升,东莞的城市形象和文化内涵得到了不断提升和进步,东莞正在处处绽放文明创建之花。这些创建成绩将不断激励、鼓舞东莞人民继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建设,涌现更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建设全面发展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出东莞这座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