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严植婵厅长称赞广州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主动作为、措施到位,希望继续发挥排头兵作用
9月16日下午,省司法厅严植婵厅长一行到我局调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市局全体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基层工作人员代表参加了座谈。吴善积局长作情况介绍,他指出,2013年市局提出了“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标,并纳入了广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的总体工作部署。经过积极探索实践,全市构建了市、区(县)两级法律服务大厅,街(镇)法律服务站,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室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一站式”解决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推进“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完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务互动等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功能,构筑起网上网下、整体联动的服务网络;设立市法律援助大厅,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327家、法律援助联络点2082个,全市形成了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街(镇)、村(居)、企业、社团及其他组织调委会3396个;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形成“点上突破、面上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严厅长认真细致地听取介绍,并结合当前我市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制度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覆盖情况、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现状以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同与会者进行探讨。严厅长表示,广州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整合资源,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能够主动作为、不等不靠,措施很到位,要继续发挥排头兵作用。严厅长指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工作,符合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理念,是国家民主文明的集中体现。司法行政机关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管理指导,不断完善对顾问律师的考核评价和教育培训,提高律师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深入研究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益经验。
吴善积局长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此次严厅长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梳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完善规范、提炼经验方面抓紧、抓好、抓落实。下一步,市局将根据严厅长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争取市委办、市府办尽快出台《广州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保障经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努力形成“网络更加健全、保障更加有力、供给更加到位、群众更加满意”具有广州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