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信息互联互通 退税互认互退

04.08.2016  11:09

      (《中国税务报》2016.8.3)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广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境外旅客从广东省离境口岸离境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可享受9%的实际退税。一个月来,广东共为23名境外旅客办理3.21万元的退税款,已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38份,其中办理在广东退税商店购物退税1.17万元,办理在其他省市退税商店购物退税2.04万元。

  目前,经广东省国税局备案的首批退税商店共21家,主要分布在广州、珠海市的主要购物中心,包括南沙、横琴自贸区以及广州塔、珠海长隆等旅游景点。实施离境退税的广东省内口岸包括南沙港客运口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口岸和珠海九洲港客运口岸。 

  据悉,广东省离境退税实现了跨区域购物退税互联互通、互认互退。对于境外旅客在全国其他试点地区退税商店开出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经由广东省相关离境口岸离境的,退税代理机构可以通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提取异地退税申请单数据,实现跨区域购物退税。 

  来自香港的鲍颖川先生在搭船返港前,从广东省珠海市一家退税商店购买了价值690元的手表,经九洲港海关验核通过,顺利领取了62.1元的离境退税。 

  “早在2015年6月,我们就已经启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准备工作。从离境口岸的选定,确定退税代理机构,到业务流程的优化、离境退税管理系统的开发等都经过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广东省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马维胜表示。 

  2016年,广东省离境退税获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备案。为使这项规定顺利实施,广东省国税局在门户网站开设离境退税专栏,集中宣传相关法规,并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效果。广州市国税局根据前期搜集的出入境旅客地区分布数据,分别印刷了英文、日文、韩文和繁体中文的离境退税指南30万册,发往3个离境口岸、各大旅行社、主要旅游景点以及各退税商店门店。 

  同时,广东省国税局向海关部门、退税代理机构、退税商店和各大旅行社展开税法和系统操作培训,并为退税商店、退税代理机构制作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和应急预案。对于因系统故障无法在线办理退税的旅客,退税代理机构可以启动离线模式。退税代理机构按照《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计算应退增值税,在系统比对无误后,可以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办理退税,避免影响旅客离境。 

编辑:刘甫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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