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广东国税 说理式执法 罚单不再“冰冷”

24.08.2015  18:13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近年来纳税人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税务部门的执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年,广东省国税局把推行重大税收执法行为说明理由制度(以下简称说理式执法)作为推进全省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全面规划指导、以点带面推广等方式,将说理式执法逐步向全省国税系统推广。 

  相比传统意义上的税收执法方式,说理式执法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基础上,要求行政机关讲清事理,讲准法理,讲析情理,把税务行政执法从税务机关的单向行为变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互动的双向行为。 

  “这100元罚得我心服口服!”从事零售百货用品业的李女士被广州市天河区国税局罚了款,但是她并不感到冤枉。原来群众反映李女士公司存在销售商品不依法开具发票的行为。税收管理员到现场调查后指出了李女士的错误,并解答了她的疑惑。李女士说:“以前被罚,收到的只是一张冷冰冰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我不懂税法,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现在,税务人员来我公司摆事实,讲道理,听辩解,告诉我处罚的原因和依据,有人情味。” 

  据悉,广东省国税局制定了《推行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工作方案》,制定了说理式执法工作推行的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该局在说理式执法推行的科学性、规范性、信息化等方面不断创新,加速推进全省说理式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税收执法说明理由电子文书的自动出具;指导试点地区编写《说理式执法应用指南》,从政策制度、执法服务、执法文书和优秀案例等多方面规范和梳理说理式执法工作。 

  广州市国税局是推行说理式执法的试点单位。自推行说理式执法以来,该局征管指标持续优化,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纳税服务满意度持续提高,并先后荣获“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广东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点”等荣誉。 

  下一步,广东省国税局将逐步完善文书体系、扩大试点范围,到2016年底前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税收执法行为说明理由文书体系,基本完成说理式执法在全省国税局系统的推行。 

     

编辑:张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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