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绩效管理落地 花开广东国税

19.01.2015  19:35

  2014年,广东省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扎实推进绩效管理,充分发挥了绩效管理引领工作的指挥棒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广东省国税局虽然不是试点单位,但是我们不等不靠,自年初以来就严格遵循试点单位标准,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全力推行绩效管理工作。”广东省国税局局长胡金木表示。2014年初,广东省国税局成立绩效管理组织机构,组建绩效管理工作队伍,以召开绩效管理推进会、内网开设绩效管理专栏等方式密切沟通交流,破解瓶颈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全年组织开展241次、6882人次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下发66期工作指引。加强过程管理和工作督导,建立绩效管理工作台账,按照时间节点对绩效指标进行梳理归类,通过周督促、月清点、季分析总结的办法推进指标完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专门成立督导组对全省国税局系统分四个片区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促进工作开展。 

     

  广东省国税局在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突破,绩效管理呈现花团锦簇、生机勃勃之势。对于需要基层落实的国家税务总局指标,广东省国税局不折不扣执行总局的具体指标赋分标准,实现纵向到底的同时不层层加码,节约考评成本,减轻基层负担。同时,通过设置省局机关层面160项重点事项绩效指标和15项共性指标、系统层面自定55项绩效指标,确保绩效指标覆盖省局全部重点工作。建立主协办机制,科学有效分解落实职责有交叉的绩效指标。参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在全国国税局系统同类指标中的排名,对省局机关处室开展综合评价,实施标杆管理。设置数量、质量和进度三个维度,对承接省局50项重点工作的机关处室进行考评,解决各部门工作缺乏可比性、数量不平衡的难题。 

     

  “广东省国税局搭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系统、全过程、全人员的绩效管理体系,并以绩效管理为总抓手,有力推动了战略落地、责任落实、潜力激发、效能提升和任务完成。”广东省国税局局长胡金木说。 

     

  绩效管理促进了服务大局能力的不断提升。2014年,广东省国税局系统共组织国内税收收入5375.46亿元,增收615.47亿元,同比增长12.9%。其中,中央级收入实现3922.06亿元,增长11.54%。积极落实“营改增”试点工作,为试点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169.17亿元,减负面达98.07%,累计入库“营改增”收入278.08亿元。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现政策宣传覆盖面和小微企业受惠面两个百分之百,全年办理小微企业减免税43.79亿元。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2024亿元,同比增长11.27%。 

     

  绩效管理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升。扎实推进法治税务示范点建设,全省国税局系统共有 7个单位被省政府确定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落实税务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并向社会公开73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6个进户执法项目。 

     

  绩效管理促进了纳税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全国首创的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投入使用,办税服务厅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由3.5分钟提速至2.7分钟,纳税人窗口评价满意率由90.7%提高至96.0%,该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绩效管理创新项目评审会上获得一等奖。推出11类39项改进服务措施,简化审批事项389项,简化办税流程797项,推出即时办结事项693项,简并报表资料480份,12366热线接通率由74.34%提高至92.17%。全部地市实现同城通办和免填单服务,14个市实现主要业务全市通办。全面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基本规范实现667条,实现率98.5%,升级规范实现183条,实现率85.5%。 

     

      绩效管理促进了税收征管质效的不断提升。作为全国金税三期优化版开发和首批试运行单位,实现了平稳、顺利、成功上线。全省国税局系统税务登记信息完整率99.69%,税务登记信息差错率降至16%,财务报表采集率提升至96.57%,未申报催报率和未缴纳税款催缴率均提升至100%。全年反避税对税收贡献达65.71亿元。成功开发应用全国首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监控系统,风险监控精准度达100%,骗抵税款降幅98%。     (中国税务报 2015年01月19日) 编辑:张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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