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龙湖税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助企业“轻装快跑”

01.10.2021  04:24
加计研发扣除新政资料 作者 方澄

  中新网广东新闻9月30日电(李怡青 方)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在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季度优惠,即企业可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为推动这一支持企业研发创新的政策落实落细,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结合辖区内相关企业实际情况,多措并举开展政策宣传辅导,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助力工业等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汕头市贝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一直专注于薄膜用功能性母料的研发,近三年来公司每年的研发投入达1000万元,占销售收入的6%左右。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利好,贝斯特公司深有体会。2019年、2020年公司分别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795万元、742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累计385万元,大大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在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下,贝斯特技术创新硕果累累。近三年公司累计申请专利23件,累计授权发明专利7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3件,实现年均成果转化6-8个。

走访企业 作者 方澄

  为让企业应享尽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龙湖区税务局通过税企联络平台、上门辅导等形式为龙湖科技等企业提供税费咨询服务,目前已向政策适用企业发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告知书》309份,面向广大纳税人发放《2021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宣传小册子1000多份,切实做好政策辅导管理和申报期准备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