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参加第九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学术研讨会

24.12.2014  18:50

 

  2014年12月7日,由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广东律师协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财经法研究所承办,广东省律师学会专业委员会等协办的“第九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新预算法实施与我国财税体制创新”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酒店中心举行。省国税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局、省财政厅财科所、省地税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省财经学院等单位参加了论坛,并作了精彩发言。 

 

  新预算法是公共财政领域的核心,体现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负责高效”的现代预算制度发展方向,在一定程度上引领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第九届南方财税法高层论坛是配合我国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预算法举办的一次学术研讨会,旨在分析新预算法实施意义,解读新预算法难点、重点问题,研究新算法对税收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着力探讨新算法实施背景下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与创新的路径。会议主题是“新预算法实施与我国财税体制创新”,下设九个议题:(1)预算法修改背景下我国财税法改革顶层设计;(2)现行预算法的缺失及其对策建议;(3)财政法定原则下预算的规范化;(4)如何完善预算监督的制度设计;(5)财政透明原则下政府财务管理的规范化;(6)如何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立法权的分配关系;(6)如何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立法权的分配关系;(7)新预算法下国家与纳税人和谐关系的构建;(8)财税体制改革与高素质律师队伍建设;(9)有关预算法完善的其它问题。

 

  新预算法再次从法律层面确定国家实行分税制,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政府的收入预算编制工作,规范了预算收入征收单位的征收行为。同时,新预算法还明确了征收单位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大了税收执法风险。新预算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对税收工作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解读和研究新预算法,有利于税务部门全面提升法治意识,为国税管理体制创新奠定基础,为探索现代税收征管新模式指明方向。 

编辑:张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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