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下月起可缴明年居民医保费

28.08.2014  09:19
(记者/张西陆 实习生/沈若楠 通讯员/穗人社宣)从明年起,广州469万人的城乡居民医保将正式并轨。按照《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明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将全面引入大病医保,不需个人另外缴费,大病医保保费从统筹基金中划拨。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 实习生/沈若楠 通讯员/穗人社宣)从明年起,广州469万人的城乡居民医保将正式并轨。随着并轨进入倒计时,2015年参保工作也将于9月1日启动。

  27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公布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最终明确全市(不含增城及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年,增城、从化(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分别为每人122元/年、91元/年,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则均为每人366元/年。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市民,除在校学生外,其他城乡居民应于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从化增城个人缴费标准略低

  本次城乡医保新政将整合全市现有的城镇居民参保人和新农合参保人,受影响的参保人数量达到469万之多。目前,上述两大领域的参保人缴费、待遇标准均有差异,仅城镇居民医保这部分就分为了非从业人员、老年居民以及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三类人群。本次新政调整后,全体城乡居民参保人将实行统一缴费、统一待遇以及统一的服务管理。

  其中,参保人最关心的缴费标准将有较大幅度的调整。按规定,参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医保的动态筹资机制,以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之和的平均数为基数,个人的缴费比例为0.5%,各级政府按缴费基数的1.2%予以补贴。

  也就是说,按照2013年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2049元/年)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8887元/年)之和的平均数(30468元/年)为基数,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全市(不含增城、从化)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增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22元;从化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91元。同时,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366元。

  由于增城市、从化市农村经济较落后,原个人缴费较低,为顺利整合制度,增城市个人缴费设定1年过渡期、从化市个人缴费设定2年过渡期。

  同一标准缴费享受同样待遇

  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并轨,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合二为一。

  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介绍,目前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已经实现全市统筹,但新农合是各区独立统筹,筹资标准、待遇范围和标准均有差异。两大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后,将实行广州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基金统收统支。

  在缴费筹资标准统一的情况下,城乡参保人的医保待遇范围也将统一。均可享受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同时,医保相关项目支付比例、住院起付标准、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年度限额等待遇问题,城乡居民也不再存在差异,完全执行同一个标准。

  对三类受新政影响的人群,在校学生医疗保险待遇适当倾斜提高,与目前的待遇水平相衔接,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由于个人缴费水平降低,个别待遇适当下调,下调的待遇水平与其少缴费用水平基本相当,与原新农合参合人员保持一致。医疗保险实现城乡统筹后,农民就医选择范围更广,医疗保障范围更大,报销比例、封顶线普遍有所提高,享受的服务更为便利。

  李程举例,广州新农合并入城乡居民医保后,可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门诊慢性病及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普通门诊报销额度由300元/年·人,提高到600元/年·人,未成年人每年增加到1000元/年·人。

  9至12月开始缴费参保工作

  由于医保政策调整,广州214万城镇居民医保人,可享受为期4个月的过渡期。稍早前,除在校生之外的他们,已经进行了一次缴费,确保过渡期内医疗保障不间断。

  在筹资标准出台后,这部分人群将在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再进行一次缴费,办理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各类学校于201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在校学生一次性办理2014年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及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其中,在校学生通过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民政或残联资助人员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含在校学生),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余参保人可就近到本市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表示,考虑到城乡居民医保属首次启动,参保人的信息录入尤为重要。对于首次参加居民医保或以往录入信息不全的市民,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卡、申请表等诸多资料进行参保登记,以确定信息录入无误。

  缴费方面,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可通过23家银行账户划扣。未申报扣款账户的参保人,可选择到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进行现金缴费,同时应尽快到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扣款账户,改为“委托银行划账”方式缴费。此外,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代征代缴居民医保费用。而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代缴2014年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及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聚焦

  居民大病医保下月起实行

  超上限医疗费报70%

  目前,广州的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已实施了大病保险,但城镇居民医保(含从化城乡居民医保)仍尚未启动大病保险。27日,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透露,此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已获市政府批复,正式出台版本与征求意见版本并无大出入,近期将发布实施。

  由于此前的城镇居民医保尚未启动大病保险,而目前全省其他地市已实施或将于年内实施这项制度,广州也将提前于今年9月1日先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明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考虑到广州的大病医保政策无需居民参保人额外再缴交费用,即便政策在9月1日之后引发实施,大病医保待遇都将从9月1日开始计算。”李程介绍,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州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与其2015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按照《大病医保试行办法》享受相应的大病保险待遇。

  按照《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明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将全面引入大病医保,不需个人另外缴费,大病医保保费从统筹基金中划拨。

  参保人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报销70%;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的,由大病保险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参保人连续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6万元。